捐赠图书,被泽无穷。昆明市五华区图书馆热诚欢迎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、期刊等各种文献资源,欢迎作者签名赠书。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,特制定五华区图书馆接收捐赠管理办法。
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:
1、国内外正式出版物;
2、为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;
3、地方性非正规出版物,具有本馆地方文献室收藏特点;
4、品相基本完好。
二、下列文献不予入藏:
1、非正式出版物(确有地方特色价值的会议文献、论文、手稿等除外);
2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出版物;
3、残缺破损的图书;
4、内有划线、标注、眉批的图书(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);
5、内容低下、陈旧、基本上不具有可读性的文献;
6、多卷文献中不成套的书刊;
7、页码少于49页的图书;
8、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
三、捐赠工作流程:
1、各楼层工作人员:负责捐赠图书的电话接听、记录、接待捐赠人。
2、图书馆办公室工作人员:负责捐赠登记,并为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。
3、资源建设部工作人员:负责对所捐图书的甄选,入库、编目、上架,处理未入藏图书。
4、将不入藏的文献及期刊,我馆将放入图书馆二楼公共空间,供读者无尝阅读及使用。
四、馆方权益:
1、所有捐赠文献,我馆一经接受,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;
2、对于未入藏捐赠图书本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;
3、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,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文献进行剔除;
4、对于受赠品,本馆将秉承“物尽其用”的原则,依据入藏标准决定收藏、保管和技术加工的方式。
附则:
1、对于捐赠文献本馆原则上不上门收取,不举行捐赠仪式。
2、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文献捐赠,特殊文献捐赠则不完全适用于本办法。
昆明市五华区图书馆
2011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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