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华区图书馆学习贯彻《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》

《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》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。该《条例》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、公共文化服务提供、公共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、国门文化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,为完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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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学习贯彻《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》,9月26日上午,五华区图书馆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组织全馆在职职工集体学习了《条例》及相关内容。其中《条例》中提到的: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队伍“不专干、不专业、不稳定”情况普遍存在,是导致基层文化公共服务工作运转不良的“痛点”和“难点”。针对这一情况,《条例》专门明确规定,文化工作岗位不得被占用,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,每年借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。该项规定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认同,大家希望《条例》的出台实施能彻底解决这一“痛点”和“难点”问题。

会议要求:全体馆员通过今天的集中学习和日后的自学,要全面了解《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,深入领悟《条例》是保障我省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的重要法规,要把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有机结合起来,学有方向、做有目标、干有底气,大力推进图书馆各项事业的发展,提高公共文化阵地服务效能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。